近日,我中心发现社会上有机构冒用国家开放大学培训中心名义开展培训等活动。对此,我中心严正声明如下:
一、 任何机构及个人,未与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合同)、未得到我中心书面授权的,严禁冒用我中心名义开展任何宣传推广及其他社会活动。否则,一经发现,我中心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我中心权益。
二、 与我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合同)且协议(合同)还在有效期内、得到我中心书面授权且授权还在有效期内的机构及个人,须严格遵守协议(合同)和书面授权书的约定(约束)开展工作。任何超出约定(约束)或有效期范围的行为,均属严重违约行为。我中心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我中心权益。
三、 国家开放大学培训中心是国家开放大学举办的独立事业法人非学历教育机构。国家开放大学培训中心与国家开放大学不是一个法人主体。国家开放大学培训中心依法依规独立承担一切法人责任。严禁任何机构及个人冒用或盗用“国家开放大学”或“国家开放大学培训学院”名义开展任何宣传推广及其他社会活动。否则,一经发现,国家开放大学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国家开放大学权益。
四、 与我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合同)且协议(合同)还在有效期内、得到我中心书面授权且授权还在有效期内的机构及个人,不得混淆使用“国家开放大学培训中心”与“国家开放大学”两个法人主体名称;任何有意或无意混淆两个法人主体名称,以“国家开放大学”或“国家开放大学培训学院”名义开展任何宣传推广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视为严重违约和侵权,我中心以及国家开放大学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自身权益。
特此声明,勿谓言之不预!
国家开放大学培训中心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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