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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丨关于举办康养类人才培养及专业建设能力提升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0 09:33:29

各开设康养类专业院校、康养行业企事业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民政部直属高校—民政职业大学在康养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和康养行业企业的康养类人才培养及专业建设能力,推动康养行业高质量发展。民政职业大学计划于2025年8月底在北京举办“康养类人才培养及专业建设能力提升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民政职业大学  

(二)承办单位

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北京中民福祉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培训时间

2025年8月20日下午报到,8月21日至8月26日培训,8月26日下午考核结业。

三、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民政职业大学大兴校区培训楼

培训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四、培训对象及人数

设有康养相关专业的院校教师、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及医养结合机构的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致力于从事康养服务行业的人员。培训人数不超过60人,报满即止。

五、培训内容及授课专家

本次培训采取理论课程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包括:

(一)理论课程

1. 康养行业发展及岗位研究

2. 康养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定位

3. 康养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

4. 康养类专业课程建设

5. 康养类专业师资与教材建设

6. 康养类专业实训体系建设

7. 康养类专业校企合作模式

(二)现场教学

1. 康养类专业实训室观摩与实践

2. 养老服务机构实地参观与交流

(三)授课专家

培训师资由来自康养行业主管部门、民政职业大学以及其他专业院校、行业企业知名专家学者担任。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10日下午16:00结束报名。

报名方式:使用浏览器搜索登陆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平台顶部导航栏点击“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并支付培训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进入个人学习中心,在“我的地面培训”,选择相应培训项目,点击“班级课程”,入群二维码在入班须知中展示)。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29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餐饮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住宿统一安排,住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住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会务组现场收取,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支付,并可开具相应发票;培训费由民政职业大学收取并在培训班结束后统一开具培训费发票。

八、考核与证书

完成全部培训任务的学员,民政职业大学将为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同时,完成培训任务的参训学员可参加“失智老年人照护”或“老年康体指导”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合格者将获得教育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https://vslc.ncb.edu.cn)”查询。

九、其他事项

1.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通知要求,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学员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 请各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做好学员学习期间相关保障工作,保证学员的学习时间,为学员培训学习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3. 所有学员需自备考试电脑,确有困难者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十、联系方式

人: 民政职业大学培训部 王老师

联系电话: 13810948742   010-53947951

联 系 人: 北京中民福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张老师   

联系电话: 13166539606

 

民政职业大学

2025年7月8日


联 系 人: 北京中民福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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