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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声明丨民航领域专业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关于终止部分推广机构合作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5-09-09 11:00:41

为积极促进民航领域专业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的持续良性发展,我中心于2024年6月起与若干社会机构签订了《项目推广中心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旨在整合各方资源与优势,共同宣传推广项目,提升其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以期为民航领域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人才,推动民航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鉴于部分合作机构因自身业务调整或在项目宣传推广中未能达到原协议约定的预期效果,影响了项目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部分合作机构原协议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经与相关机构友好协商,我中心决定: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合作机构,终止项目推广合作;对原协议到期的合作机构,不再续签。

一、终止合作

自本声明生效之日起,我中心正式与相关机构终止原协议项下的合作关系,不再继续履行原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同时,相关机构及其招生工作人员均不得以民航领域专业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推广中心名义开展项目的宣传推广、招生对接、合作洽谈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活动。

二、结算与支付

在本声明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与相关机构依据原协议约定的结算条款,对合作期间的账目进行清算,确保所有款项的准确核算。若双方对账目存在异议,应在清算期内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原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清算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清算结果完成款项支付(若涉及应退款项,相关机构需在同期向我中心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账户信息)。

三、资料与权益处理

终止合作后,相关机构及其招生工作人员均不得再使用或侵犯民航领域专业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项目专属标识使用权等)及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同时,相关机构需在本声明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返还合作期间获取的所有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授权书、招生简章、培训课件等);无法返还的(如电子文档),需出具书面说明并自行永久删除,且不得留存任何副本或备份。我中心将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四、保密义务

相关机构及其招生工作人员应对合作期间获取的项目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协议、项目方案、合作机制等)、未公开宣传资料及其他涉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我中心书面同意,相关机构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该等信息,也不得将其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本保密义务不因合作终止而终止,相关机构的保密责任持续至该信息通过合法渠道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若相关机构或其招生工作人员违反本条约定,需承担由此给我中心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费用)。

我中心承诺将妥善处理合作终止相关事宜,并对相关机构在合作期间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感谢。同时,我中心也欢迎有关单位或机构积极表达合作意向,共同为民航领域专业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相关文件:民航领域终止合作声明.pdf

 

国家开放大学培训中心

2025年8月31日


供稿部门:产教融合发展中心


终止合作机构名单

1. 中天职教(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2. 学大教育(怀来)有限公司

3. 唐山弘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4. 张家口德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5. 黑龙江易群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6. 北京初学者科技有限公司

7. 合肥启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8. 众和人力资源(天津)有限公司

9. 青岛市市北区卓尚职业培训学校

10. 青岛森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1. 北京瀚翔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2. 湖北鑫欣韵悦科技有限公司

13. 天津市方圆信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4. 赤峰行知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15. 贵州社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6. 铁岭俊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7. 青岛平顺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汾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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